0039: ???

這樣好了,我先假設一下。
如果每個顏色都是有生命的話,它們應該會有朋友,甚至敵人的。
所以當我們說到紫色,我們可以很直覺得認為粉紅色是他的朋友。
我一廂情願。

所以當紫色向粉紅色走了過來,粉紅色張大眼睛的看了看他。
他們的tone,他們的調性是一樣的,紫色很自然的如是想。

事實上,粉紅色的兔子只是害怕紫色怪獸一口吃了她。
發現紫色怪獸暫時沒有動靜時,她假裝安逸的摺了摺雨衣。
其實她隨時準備登上moto逃離紫色怪獸的狩獵範圍。
她選擇了紫色怪獸低頭穿雨鞋的那一刻,拔腿狂奔。
那一刻很靜,不過是百分之一秒再倒數三秒。

紫色怪獸有點慌了,當他發現粉紅色兔子不見了。
但是他習慣在慌亂中假裝很鎮定的笑一笑,他搖了搖手,上車。
他以為他控制了一切,控制了整個局面。

在第二個轉彎他輕按一下剎車,他不知道為什麼的需要粉紅色免子。
只是一直的緊摧油門,好像在趕Case一樣的矛盾與興奮。

沿路上,他只看到幾個黃色旅人和綠衣怪客......
但都不是他的粉紅色兔子!!!
所以他在最後一個轉彎,他放棄希望。
打在他臉上的大雨都像是黃色與綠色的譏笑。

「她一定跑走了」紫色怪獸如是想。
只是他在下一秒就很高興看到了粉紅色兔子的adidas慢跑鞋。


「但她終究還是跑不出我的陽明山」
紫色怪獸秀逗的以為自已變成如來佛,山旁的落石能搭起五指山。
可惜他忘了粉紅色是兔子並不是猴子。

與漫步在雨中 ( 雨步) 的戀人擦身而過,粉紅色免子趁著紅燈時違規右轉。
完完全全出乎了紫色怪獸的預料之外,並反証明了紫色怪獸真的只是怪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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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了......
我是靛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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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the most stupid and silly idea I wrote before... but I like it!!! hahah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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